政策内容:支持县经开区企业创建东西部协作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2021年1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吸纳脱贫劳动力并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企业:每吸纳1人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吸纳人数较多的再按以下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10人以上(含10人)奖补50000元、20人以上(含20人)奖补100000元;30人以上(含30人)奖补150000元。其中:


1.企业在2021年以前已申报兑现1000元/人一次性奖补的脱贫劳动力不再纳入申报对象,但人数可纳入申报东西部协作车间吸纳人数较多一次性奖补的基数计算。


2.企业在2021年以前已申报兑现同档次一次性奖补的,只能申报高档次的一次性奖补。


申报资料:1.屏山县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申报表;2.屏山县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申报明细表;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或公司印章);4.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或公司印章);5.屏山县东西部协作转移就业劳动力工资收入表(加盖企业或公司印章);6.吸纳脱贫劳动力工资发放银行回单; 6.脱贫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程序:企业于2021年6月1日—30日和9月1日—30日期间,集中提交相应资料到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劳企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