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可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参加技能等级提升培训予以培训补贴。
适用范围:培训对象属于户籍地在攀或取得在攀居住证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适用日期:长期
享受方式:自主申请
咨询电话:0812-3340532
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
培训期间给予脱贫人口不超过50元/天•人的生活(交通)费补贴,生活(交通)费补贴政策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适用范围:参加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
适用日期:2025年12月31日前
享受方式:由培训机构代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联系电话:0812-3340532
创业补贴
返乡农民工或脱贫人口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脱贫人口6个月),可享受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适用范围:创业的返乡农民工或脱贫人口
适用日期:自2019年4月26日起
享受方式:自主申请
咨询电话:0812-3333295
创业担保贷款
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脱贫人口在我市创业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适用范围: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脱贫人口
适用日期:长期
享受方式:自主申请
咨询电话:0812-3333295
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适用范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适用日期:长期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联系电话:0812-2225389
吸纳就业补贴
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适用范围:除企业之外的其他市场生产经营主体符合上述条件的
适用日期:2025年12月31日前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联系电话:0812-2225389